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45元。截至2016年11月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56,556,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8,646,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09,600.00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信验字[2016]第6-0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3,701,000.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3,701,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已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93,701,0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6-00205号《审核报告》;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0.00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3,722,729.9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3,701,000.00元(其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11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70,108.1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110,000,000.00元,剩余资金将根据承诺投资项目的进展投入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 11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阳明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 3 个专户储存募集资金。
2017 年 4 月,经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
支行同意,终止了 2016 年 11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
至 江 西 国 泰 五 洲 爆 破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361899991010003136695),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087804)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 年 4 月已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款项余额 70,159,973.13 元转入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2019 年 8 月,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
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明路支行募集资金余额 97,512.21 元、中国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财会营业部募集资金余额 36,472,138.85 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余额 73,527,778.39 元共计 110,097,429.45 元转入江西宏
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64,309.59 元。截至 2019 年末,该资金专户在四方监管
中,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分行阳明 791902216010515 120,000,000.00 已销户 已销户
路支行
中国银行南昌市青 196233629317 131,887,000.00 5,798.52 活期
云谱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61899991010003087804 75,499,000.00 已销户 已销户
公司南昌抚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61899991010003136695 - 已销户 已销户
公司南昌抚河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99245501005 - 1,164,309.59 活期
公司彭泽支行
合 计 1,170,108.11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
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拟以截至2018年4月30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及“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共计10,620.24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
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宏
泰物流投资长峰廊道项目(详见公司2018临046号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于2019年4月30日经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7,909,6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0,097,429.4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3,701,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63%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到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如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用状态日 的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有) 总额 注 2 (1) 金金额 金额(2) 差额(3)= (4)= 期 (注 3) 效益 大变化
(2)-(1) (2)/(1)
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是 75,499,000.00 5,940,300.00 5,940,300.00 - 5,940,300.00 - 100.00 - - 不适用 否
赣州国泰年产 14000 吨乳化 否 27,427,300.00 27,427,300.00 27,427,300.00 - 27,427,300.00 - 100.00 2015 年 6 月 10,771,900.00 是 否
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抚州国泰年产 24000 吨乳化 否 35,388,400.00 35,388,400.00 35,388,400.00 - 35,388,400.00 - 100.00 2015 年 12 月 21,597,217.39 是 否
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吉安国泰年产 12000 吨乳化 否 24,945,000.00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