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临021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筹划涉及国泰集团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年临050号)。 经论证,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年临061号)。2017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年临063号),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二个月内复牌,2017年10月23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10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年临066号),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
2017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随即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对本次《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7年 12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披露了上述相关公告和文件。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2日开始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有关各方开展进一步磋商协调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正在履行国资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备案程序;标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履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复核等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已基本完成标的公司2017年度的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在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的过程中,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即审议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通过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的《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内容,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