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川股份”)对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40,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52.8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0,047.1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
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08 万元(不含增值税)及预付承销和保荐费用 113.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1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9,802.88
项目投入 B1 30,862.4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54.25
项目投入 C1 4,092.2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7.20
项目投入 D1=B1+C1 34,954.7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71.4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819.6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824.33
差异[注] G=E-F -4.72
[注] 差异系公司未将已计提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4.72 万元)转出至普通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通知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下设的虚拟子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 390102029001211691 189,127.36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北碚支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 390102029001211687 7,377,415.54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北碚支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 390102029001211704 20,676,735.83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北碚支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 390102029001321674 30,000,000.00 7 天通知存款账户
公司北碚支行
合 计 58,243,278.7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786.96 万元,其中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 4,565.43 万元,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 221.53 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8-265 号《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川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正川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802.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9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