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6,141,672.2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800,1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960,060.30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该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