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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69 沪市 银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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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69: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603969: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河北省河间市国欣康养园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
资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七)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九)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71,676.03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100,706.77元,及对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50,235,000.00元。本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9,499,663.80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841,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 3,750,000 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58,607,500 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回购金额 15,063,922.21 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
费用)。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73,671,422.21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3.9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一)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谢栋臣因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50 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按照公平、公
正、公开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三)

  根据公司 2021 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办理相应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协议的手续)。

  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十四)

  为满足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 2021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 6 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十五)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提请召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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