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河北省河间市国欣康养园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
资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七)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九)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71,676.03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100,706.77元,及对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50,235,000.00元。本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9,499,663.80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841,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 3,750,000 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58,607,500 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回购金额 15,063,922.21 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
费用)。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73,671,422.21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3.9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一)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谢栋臣因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50 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按照公平、公
正、公开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三)
根据公司 2021 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办理相应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协议的手续)。
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十四)
为满足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 2021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 6 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十五)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提请召开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