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
出席董事 8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七)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关联董事谢志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九)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66,106,051.17 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 550,519,008.28 元,扣除提取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261,364.91 元,及对 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 84,100,000.00 元。本公司 2019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624,263,694.54 元。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841,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 1,9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345,400 元。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一)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本次审议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且均独立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不存在除正常业务往来外的现实和预期的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与谢栋臣因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谢志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19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制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指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三)
根据公司 2020 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办理相应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协议的手续)。
授权期限: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十四)
为满足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 2020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 6 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十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谢志峰先生、谢铁根先生、余景岐先生、钟志超先生、张莹女士、李国庆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了董事候选人本人的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要求。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