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
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4,263,694.5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841,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 1,9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345,4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31%。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910,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