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19
年5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钟志超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大股东谢辉宗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748,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5%;公
司大股东谢铁锤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93,67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4%;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钟志
超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3,75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谢辉宗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25,23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
谢铁锤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25,23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25,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150%。
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发行价亦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谢辉宗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88,748,417 10.55% IPO前取得:88,748,417股
谢铁锤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93,678,990 11.14% IPO前取得:93,678,990股
钟志超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3,759 0.060% IPO前取得:503,75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谢铁桥 177,496,834 21.11% 亲属关系
谢铁根 103,540,135 12.31% 亲属关系
谢辉宗 88,748,417 10.55% 亲属关系
谢铁锤 93,678,990 11.14% 亲属关系
第一组
谢志峰 44,664,152 5.31% 亲属关系
谢志钦 543,076 0.07% 亲属关系
谢志礼 543,076 0.07% 亲属关系
合计 509,214,680 60.5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谢志峰 2019/3/28~
6,643,576 0.79% 5.32-6.37 2019/2/26
2019/5/14
钟志超 2017/3/27~ 不适用
70,500 0.0176% 17.21-17.44
2017/3/27
情况说明:
1.由于钟志超先生最近一次减持为2017年3月,尚未实施《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2.截至本公告日,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未减持过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持
名称 (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IPO前取得的
谢辉宗 不超过: 不超 过:8,410,000股 2019/6/6~ 按市场价 股份及以资本 个人资
25,230,000股 过:3%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9/12/3 格 公积金转增股 金需求
过:16,820,000股 本取得的股份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IPO前取得的
谢铁锤 不超过: 不超 过:8,410,000股 2019/6/6~ 按市场价 股份及以资本 个人资
25,230,000股 过:3%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9/12/3 格 公积金转增股 金需求
过:16,820,000股 本取得的股份
不超 IPO前取得的
钟志超 不超过: 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6/6~ 按市场价 股份及以资本 个人资
125,900股 0.0150 过:125,900股 2019/12/3 格 公积金转增股 金需求
% 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说明:
1.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持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
3.钟志超先生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发行价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5.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1)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
(2)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钟志超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钟志超先生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钟志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