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基本情况: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
或“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收到总经理谢志峰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经理谢志峰先生持有
公司IPO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共计51,307,72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10%,该股份已于2018年2月27日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谢志峰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11,4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占个人股本的22.2922%。减持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发行价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窗口期以及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谢志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307,728 6.10% IPO前取得:51,307,728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 (元/股) 露日期
谢志峰 60,500 0.0151% 2017/3/1~ 15.00-17.00 不适用
2017/3/31
注:由于谢志峰先生最近一次减持为2017年3月,尚未实施《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所以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首发股限售期间,为维护公司股价,谢志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60,500股,并于2017年3月减持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1%,
占个人股本的0.2473%。该次增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称 (股) 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源 原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3/19 IPO前取得的
谢志峰 不超过: 不超过: 11,437,600股 ~ 按市场 股份及以资本 个人资
11,437,600股 1.36%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9/18 价格 公积金转增股 金需求
11,437,600股 本取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谢志峰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的25%。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谢志峰先生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谢志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