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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8

醋化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授予日:2023 年 2 月 6 日

   权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483.50 万份,限制性股票 483.50 万股

   行权/授予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47 元/份;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92 元/股。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均
  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2 月 6 日为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3.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47 元/份;向符
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92 元/
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9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并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均已满足,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3年2月6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不
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形,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
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权益授予日:2023年2月6日

  权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483.50万份,限制性股票483.50万股

  授予人数:87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87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87人。


  1、行权/授予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47 元/份;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92 元/股。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均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
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
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
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4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2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1)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俞新南    副董事长、总裁、董事    100.00        20.68%        0.49%

                    会秘书

    陶涛          财务负责人          12.50          2.59%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共85人)      371.00        76.73%        1.81%

              合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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