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3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会计师:汪亮,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12 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12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于 2021年度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并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递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独立董事认为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