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5,863,048.75 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 10%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7,586,304.88 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8,276,743.87 元,加上 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 430,747,691.32 元,扣除 2019 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100,000,012.80 元,2020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 489,024,422.39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66.67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12.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6.7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0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