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
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企业
金融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 股)6,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2,133.3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929.6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
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 2020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1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 19,255.78 19,255.78 5,096.42
2 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 25,292.22 25,292.22 5,094.37
购置项目
3 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5,152.54 5,152.54 876.00
4 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 30,181.50 22,181.50 2,412.69
项目(天津东疆堆场)
5 散货船购置项目 20,047.59 20,047.59 0.00
合计 99,929.63 91,929.63 13,479.48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
结构性存款 4,000.00 1.10%-3.80% 10.97-37.90
公司港口支行 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动
91天 / / / 否
收益型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
11,000.00 1.44%-3.26% 13.89-31.44
公司青岛分行 产品 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动
32天 / / /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
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
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港口支行购买了 4,000 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挂钩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USD 3M LIBOR)
(5)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RMB30,000,000.00 元
(6)成立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成立,则本结构性存款的成立日
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7)到期日:2020 年 7 月 30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调整)
(8)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9)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1 天
(10)提前终止/赎回: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11)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指因本结构性存款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的交易费、手续费等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规定属于结构性存款应列支和承担的一切费用,交易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从结构性存款中列支,按相关法令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
(12)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 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本产品说明书中“提前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13)收益分析及计算:在过去 10 年内,USD 3M LIBOR 最高为 2.82375%,
最低为 0.22285%,现行 USD 3M LIBOR 为 0.76013%。只要在未来 91 天期限内不
超出区间 [-2%,5%] ,客户就能得到等于 3.80%的年化收益
(14)违约责任:如客户进行提前支取,则全部或部分结构性存款本金所涉及的结构性存款自动提前终止,客户承担提前终止费用,由银行计算并扣除提前终止费用后金额予以返还。本款约定与结构性存款协议关于违约的赔偿、违约金
条款可以同时适用。
2、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购买了 11,000 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规模:11,000 万元
(5)认购起点金额:3,000 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 100 万元整
数倍递增
(6)产品期限:自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共[30]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7)成立日:2020 年 4 月 30 日
(8)起息日:2020 年 4 月 30 日
(9)到期日:2020 年 6 月 1 日,遇非北京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北京
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10)乙方提前终止: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 2 个北京工作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乙方将甲方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于兑付日(按协议 2.2 款约定如有)划转至协议中甲方活期账户或一本通账户。乙方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11)观察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12)观察日价格: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13)产品收益: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14)固定收益: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44%]×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15)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 50 元/克,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 0.00 %]×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 50 元/克且小于 7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