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578.52 万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1.70 万股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4 年 4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
授予权益 720.22 万份,其中股票期权 578.52 万份,行权价格为 6.66 元/份;限制性股
票 141.70 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4.16 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4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2 人调减为 154 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578.52 万份
3、授予人数:154 人
4、行权价格:6.66 元/份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40%
权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本次实际向 1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8.52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授予日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予股票期权总数 本总额的比
(万份) 的比例 例
1 王文艺 董事、副总经理 18.5 3.20% 0.05%
2 向希 财务总监 12.8 2.21% 0.04%
3 王堰川 董事会秘书 12.8 2.21% 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51 534.42 92.38% 1.48%
人)
总计 578.52 100.00% 1.6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141.70 万股
3、授予人数:154 人
4、行权价格:4.16 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