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
无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90,298,992 元,均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90,298,992 股,均为人民
为人民币普通股。 币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情形之一的除外……
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
限制。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使下列职权: (十七)审议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 (十八)对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九)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失效;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下述担保事项之一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
……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担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
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保;
(六)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七)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应当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违反担保事项审批权限和
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相关董事、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
保的,公司有权视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
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书面提议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 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