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增设副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设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举 1 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
职务。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