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49,175,588.00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6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百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合计发行 51,258,992 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 1 元,合计增加股本
51,258,992.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6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284,999,995.52元,扣除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7,121,258.99 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6,736,848.1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7,878,736.53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278,263,147.42 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具
XYZH/2020BJA131080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签署
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计划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
元) 元)
1 实施/扩大工程总 红马二期项目 47,797.37 20,000.00
承包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8,500.00 8,500.00
合计 56,297.37 28,5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
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支付项目剩
余款项及。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实施的投资总额,按照项目需要调整
投资规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49,175,588.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红马二期项目 477,973,700.00 49,175,588.00
2 偿还银行贷款 85,000,000.00
合计 562,973,700.00 49,175,588.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6 月 15 日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关
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0BJA131088】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
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第十
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 49,175,588.00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
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百利科技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百利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2、百利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百利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百利科技以募集资金 49,175,588.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175,588.00元。
(四)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175,588.00 元。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