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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59 沪市 百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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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59:百利科技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15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85,00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开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2017年3 月15日;中间交接日期:2018年6月15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016年8月13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炼工程”)与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洁净煤深加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合同的签订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描述
    工程名称: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洁净煤深加工项目
    工程地点:新疆哈密地区农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
    工程内容:洁净煤深加工工程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农场四连
    法定代表人:张鹏
    注册资本: 1,2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加工应用技术的开发和产品的生产销售、洁净煤项目的投资、农副产品的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范围:总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和安装施工及组织、管理、技术服务到中间交接;从中间交接到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并参加竣工验收,提供基于合同范围内的质保服务。
    2.合同工期:设计开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2017年3月
15日;中间交接日期:2018年6月15日。
    3.合同金额:人民币85,000万元
    4.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8,500万元),在支付的进度款中,每月按预付款的10%抵扣,分十个月抵扣完;
    (2)工程进度款:采购款按下月采购计划,施工款按发包人确认的上月工程量,在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后7日内审批,15日内支付;
    (3)设计进度款:提交完储罐基础图、循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主要设备土建基础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到详细设计设计费30%;提交完主要非标设备图,向承包人支付到详细设计设计费60%;详细设计图纸提交完毕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到详细设计设计费的100%。
    5.违约责任: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各方造成的损失。
    6.争议解决方式:根据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可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在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8.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3日于乌鲁木齐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随着合同执行将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二)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子公司武炼工程开拓工程总包业务,同时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通过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全面推进公司在煤化工业务领域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生产运营和技术能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洁净煤深加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