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
除投资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理财品种
理财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银行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
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保证
理财程序合规。
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