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 人 民 币 410,173,114.18 元 , 合 并 报 表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73,360,183.9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7,360,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520,8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8.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