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83.57万股,预留16.43万股。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对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3月19日。鉴于其中9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个人对应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405万股。调整后,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27人调整为23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3.57万股调整为255.165万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压力自愿放弃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3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54.665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核实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以及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授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6.43万股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股份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