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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56 沪市 威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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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派格: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威派格: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6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和人民币 50,0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653.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BJAA190019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47.4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1.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8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904.2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8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BJAA11017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风险,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根据其职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审计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总额 6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和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品种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且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实施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 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 情况,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6,583.42                329,106.46

负债总额                                135,158.29                122,20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5,862.96                201,421.01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4,488.14                -10,336.0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
 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 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
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调整投资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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