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
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注册会计师人数:36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149.90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489.7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晓蓉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4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军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4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顺华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5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 85 万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