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9,947.96万元。
委托理财的名称和期限:协定存款,有效期为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2,62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191,994.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5
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0年6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如下:
委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期限 年化收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人民币协定存款 保本存款类 一年(有效期内 协定存款基准
公司南京分行 9,523.98 可随时支取) 利率上浮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一年(有效期内 存款基准利率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人民币协定存款 保本存款类 10,423.98 可随时支取) 上浮 42%
北京西路支行
(二)公司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
范围之内,公司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与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在必要时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的《协定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办理协定存款,基本存款额度为玖佰伍拾万元。
(2)协定存款按“一个账户、一个余额、两个结息积数、两种利率”的方式管理。
(3)协定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上浮 10%计算。
(4)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包含活期存款利息和协定存款利息,每季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
(5)合同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变更合同,合同自动续签一年,两年后若继续使用须重新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协定存款金额可随时支取。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签订的《协定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办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留存额度为伍拾万元。
(2)协定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上浮 42%计算。
(3)协定存款户余额每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 20 日。
(4)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协定存款金额可随时支取。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54)。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