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大千生态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2,62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 1,000,000,000.00 420,000,000.00 209,434,396.04
游特色小镇 PPP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89,757,598.30
合计 1,180,000,000.00 600,000,000.00 299,191,994.34
三、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1、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大千生态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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