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1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310 万股的 5.31%。其中首次授予 51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5.00%,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310 万股的 4.51%;预留 9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1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310 万股的 0.80%。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qian Ecology &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401311689
法定代表人:许峰
注册资本:11,310 万元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科技大厦 A 栋 15 层
成立日期:1988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水土保持,水环境治
理,大气污染治理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规划、设计、施
工和技术服务,城乡规划编制,旅游规划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桥梁工程、
水电安装工程、照明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
工;生态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雕塑、盆景的制作、销售;苗木生产、销售;旅
游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酒店、餐饮的管理服务。
2、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生态景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并涉及文化旅游、生态环
境修复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主业、专注主业、深耕主业,大力拓展生态
景观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等业务,积极参与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
保持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公司在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
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业务领域,朝着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修复等业务方向
进行延伸和拓展,进行战略上的转型与布局。
(二)公司 2017-2019 年业绩情况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元) 919,067,448.16 801,762,537.90 678,026,06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145,453.41 90,122,187.88 78,341,547.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811,061.04 85,948,595.58 73,926,808.99
(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总资产(元) 3,347,984,299.44 2,921,818,299.70 2,157,247,09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元) 1,217,103,797.11 1,125,172,589.14 1,043,750,40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0.76 9.95 12.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0.7941 0.7599 0.69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7 7.93 7.80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为:非独立董事栾剑洪、许忠良、倪萍、王正安、汤跃彬、蒋国健,独立董事徐从才、宋燕霞、周萍华。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构成,分别为:范红跃、蒋承志、朱晓虹、蒋琨、蒋春海。
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由 8 名构成,分别为:总裁许峰、执行总裁王正安、副总裁倪萍、副总裁马万荣、副总裁孔瑞林、副总裁兼总工程师杨新魁、董事会秘书邹杰、财务总监陈沁。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管理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310 万股的 5.31%。其中首次授予 51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5.00%,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310 万股的 4.51%;预留 9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1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310 万股的 0.80%。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4 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额
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许 峰 总裁 100 16.67% 0.88%
王正安 董事、执行总裁 30 5.00% 0.27%
倪 萍 董事、副总裁 30 5.00% 0.27%
马万荣 副总裁 30 5.00% 0.27%
孔瑞林 副总裁 30 5.00% 0.27%
杨新魁 副总裁、总工程师 50 8.33% 0.44%
邹 杰 董事会秘书 50 8.33% 0.44%
陈 沁 财务总监 50 8.33% 0.44%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 人) 140 23.33% 1.24%
预留权益 90 15.00% 0.80%
合计 600 100.00% 5.3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部分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7.55 元。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7.55 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
日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