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9-01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122,187.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03,319,443.12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三)规定了公司的现金分红条件为: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生态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苗木培育、种植、销售等,并涉及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届保定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满城区保涞线、京赞线沿途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雄安新区2018年秋季植树造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等重大工程,这些工程均需公司先行垫资,对公司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且EPC项目按形象进度进行结算,回款周期长,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三)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系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存在重大现金支出。2019年2月,公司成功中标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PPP项目,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256,722.38万元,该项目将于2019年进入建设期,建设规模超过公司2018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2019
年公司将存在重大现金支出。因此,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最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每10 每10股 每10 分红年度合 占合并报表中
分红 股送红 派息数 股转 现金分红 并报表中归 归属于上市公
年度 股数 (元) 增数 数(含税) 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股)(含税)(股) 司普通股股 的净利润的比
东的净利润 率(%)
2018年 0 0 0 0 90,122,187.88 0
2017年 0 3 3 26,100,000 78,241,547.02 33.32
2016年 0 0 0 0 69,663,598.20 0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承接、建设等,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同时为拓展公司业务板块,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业务与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业务的协同发展,公司也将加大土壤修复、水污染治理等项目的科研资金投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三、董事会意见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不进行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公司需集中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稳健发展,以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的形式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2018-021)。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