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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55 沪市 大千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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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55:大千生态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8-04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

        同》,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捌拾贰万元整(¥144,820,000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并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订立《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时出现时简称“承包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为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单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就合作事宜协商一致,于2018年5月11日与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了《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标的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工程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

    3、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EPC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其中设计范围为园区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景观、灯光亮化、装饰装修、幕墙、水电、管综、强弱电等一切设计内容。

    4、工程内容及规模:拟实施园林道路整治提升、环境景观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系梳理与整治、园林、园林建筑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5、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6、合同价格:合同为费率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捌拾贰万元整(¥144,820,000元),其中施工部分总价按下浮率为8.5%在结算时进行总价下浮计价,施工费暂定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140,000,000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设计费为肆佰捌拾贰万元(¥4,820,000元)包干,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以及因设计不符合要求造成的重复修改和出图工作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

     7、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验收标准、设计行业规范规程及地方标准执行;相关标准要求以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中的较高标准为准,发包人对项目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地方标准执行;相关标准要求以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中的较高标准为准,发包人对项目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人民政府,住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银墅路1号。高淳区东坝镇位于南京市高淳区东南部,全镇总人口4.57万人,辖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个省级开发配套区,域总面积104.3平方公里,镇区面积6平方公里,是南京市新型示范小城镇。近年来,东坝镇全面推进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把东坝建成一座工业支撑强劲、商贸流通发达、绿色生态宜居的有文化特色的新型小城镇。

    2、公司与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包人与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单位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联合体单位名称: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忠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15层

    经营范围:城镇规划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职责分工:由大千生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施工建设,由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高淳区东坝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工作。

    3、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联合体单位发生过类似业务,2017年12月19日,公司与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中标金山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合同限额25,000,000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价格:合同为费率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捌拾贰万元整(¥144,820,000元),其中施工部分总价按下浮率为8.5%在结算时进行总价下浮计价,施工费暂定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140,000,000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设计费为肆佰捌拾贰万元(¥4,820,000元)包干,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以及因设计不符合要求造成的重复修改和出图工作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

    2、结算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批后付至设计部分合同价的40%;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图审后付至设计费用的70%;完工后付至设计费用的80%;竣工验收通过后付至设计费用的95%;缺陷责任期满后余款付清。

    施工部分付款:当月工程量经监理、审计、发包人确认后,每月支付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价款的30%,发包人有权从上述应付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当月应付的水电费、考核扣款、违约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最终审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付至结算价款的90%,全部工程资料归档完成并经审计、发包人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但法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不予减免。

    3、工程地点: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

    4、合同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5、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未能按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2)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未对工程物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以及未进行缺陷修复;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验收导致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未经发包人同意或必要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转让而将工程转让他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的,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6、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

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本合同于2018年5月11日在南京市高淳区东坝

镇人民政府签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