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新增与关联方襄阳启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协议》,从关联方购买电力,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能耗指标、降低用电成本、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贾华芳 付永领 施军
时间: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