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49 公司简称:雪龙集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雪龙集团 60394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竺菲菲
电话 0574-86805200
办公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电子信箱 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055,196,226.52 1,113,462,222.00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92,074,923.00 1,026,752,981.95 -3.3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55,452,862.30 277,634,451.43 -4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8,263,771.05 80,318,258.74 -64.8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465,296.02 71,839,083.36 -74.3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1,528,091.50 59,243,049.07 3.8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74 8.10 减少5.3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38 -65.7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 0.38 -65.79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91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 19.95 41,848,100 41,848,100 无
人
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 境内非
司 国有法 15.00 31,471,440 31,471,440 无
人
贺财霖 境内自 13.26 27,820,660 27,820,660 无
然人
贺群艳 境内自 11.52 24,170,020 24,170,020 无
然人
贺频艳 境内自 11.52 24,170,020 24,170,020 无
然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展投资 境内非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3.75 7,867,860 7,867,860 无
人
陈通 境内自 0.54 1,132,800 0 无
然人
赵启杨 境内自 0.47 982,500 0 无
然人
顾兼宾 境内自 0.45 949,940 0 无
然人
刘运华 境内自 0.45 946,900 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贺财霖与贺频艳、贺群艳、香港绿源、维尔赛
控股、联展投资存在关联关系: 1、贺财霖与贺群艳、
贺频艳为父女关系,贺群艳、贺频艳为姐妹关系; 2、
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3.26%,贺频艳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为 11.52%,贺群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52%。 3、香港绿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9.95%,
贺财霖持有香港绿源 27.5%股份,贺频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份,贺群艳持有香港绿源 30%股份; 4、维尔赛
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5%,贺财霖持有维尔赛控股
33.4% 股份,贺频艳持有维尔赛控股 33.3% 股份,贺
群艳持有维尔赛控股 33.3% 股份; 5、联展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为 3.75%,为贺财霖及其亲属、公司高管、
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其中贺财霖持有联展投资 28.24%
股份,贺财霖弟弟贺根林持有联展投资 20%股份,贺财
霖的妻妹郑菊莲持有联展投资 1.4% 股份。 二、公司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