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8,237,476.46 元,本集团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3,239,770.33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23,239,77.03 元后,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为 110,915,793.3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4,878,229.31 元,扣除 2021 年度已派发现金股利 62,941,830.00 元,截止 2021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52,852,192.61 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 209,806,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拟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62,941,830.00 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49.08%。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保障了股东合法的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