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5588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84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7)。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根据上述会议决策执行。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
(万元)
中信银行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 35588 期人民币结 5000.00 3.55% /
公司宁波 款 构性存款产品
分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化 (如有) 关联交易
收益率
184天 保本浮动 / / 详见合同 否
收益 相应条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中信银行产品信息披露内容,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5588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编码 C207Q015Y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收益计算天 184 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数
结构性存款 PR1 级(谨慎型、绿色级别),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 产品风险等 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投资者。
级 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
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2020 年 7 月 03 日到 2020 年 7 月 03 日,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
募集期 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和收益起计或者延长募集期,投资
者在募集期内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本产品交易时间为 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
交易时间 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投资者通过柜台渠道购买,
则交易时间以当地柜台营业时间为准,且必须在 8:00-17:
30 内);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
买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截止时间为 17:30。
计划募集金额为人民币 0.50 亿元,中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
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
准。(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
计划募集金 止募集计划,并在宣告终止募集后 2 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者资
额 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
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
立产品和起计收益。如果募集期内超过计划募集额,则以实际
募集金额为准,届时中信银行将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
道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投资者。)
币种及认购 本产品本金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
起点 1000 万元,以人民币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2020 年 07 月 04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扣款日相应
扣款日 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
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2020 年 07 月 04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
收益起计日 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
之间不计产品收益)。
2021 年 01 月 04 日(若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
到期日 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
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清算期 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即到
账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收益或利息。
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 0 个工作日内
到账日 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
产品管理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计算方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联 系 标 的 定 美元 3 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
义 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
产品结构要 期末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素信息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
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基础利率 1.75%
收益区间 1.75%-3.55%
计息基础天 365 天
数
产品收益率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确定方式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
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 4.00%且大于或等于
-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0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
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大于 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55%。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
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1.75%。
上述测算收益依据收益区间假定,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
谨慎。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柜面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质押条款 依据中信银行相关产品质押管理办法执行。
税收条款 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
缴义务。
估值方法 定期根据市场实际价格水平对内嵌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公允
价值重估。产品公允价值将定期进行披露(详见信息披露)。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中信银行产品信息披露内容,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285.29 95,444.10
负债总额 7,406.02 7,562.29
净资产 42,879.27 87,881.80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038.94 -131.67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92%,本次购买理财金额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 5.2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5.6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1.27%。公司不存在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