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68.62万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917.02万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46%。(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中期分红发放现金红利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82%。)
2、本次不向股东派送股票股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