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694,65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7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5,470.15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438.4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3,031.69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92.1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2,539.52
项目投入 B1 138,668.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513.56
项目投入 C1 1,515.5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78.7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1,048.14
项目投入 D1=B1+C1 140,183.6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692.2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 1,048.1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
量 15,810,09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8,100.90 万元,坐扣
承销及保荐费用 1,340.7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56,760.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93.71 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98.17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464.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1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6,464.67
项目投入 B1 57,664.5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38.73
项目投入 C1 33,575.9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942.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91,240.5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381.1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9,605.3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5,905.34
差异 G=E-F 43,700.00[注]
[注]差异系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3,70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16年8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常德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长沙银行鼎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鼎城支行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所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4 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不含已销户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募投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备 注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 中转户
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拣加工一期项目 66180078801900000482 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 活期存款
银杉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