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9-02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71.3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680.60万股的0.7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首次授予217.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8%,预留54.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2638号;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6,912,576,542.44 4,807,249,008.63 3,733,619,13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16,414,103.09 313,503,561.35 223,891,074.2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81,554,110.18 308,880,371.83 217,310,598.6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10,711,302.33 317,202,120.18 139,937,791.60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44 0.864 0.66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047 0.852 0.64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2.42 10.23 10.78
益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58,760,930.70 3,167,203,182.19 2,962,508,018.24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7,868,142,644.63 4,782,559,508.59 4,221,246,244.9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高毅 董事长、总裁
2 高峰 董事
3 高佑成 董事、常务副总裁
4 徐新 董事
5 何国良 董事
6 秦拯 董事
7 王红霞 独立董事
8 易兰广 独立董事
9 颜爱民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构成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斌 监事会主席
2 兰湘强 监事
3 曾明慧 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高毅 总裁
2 高佑成 常务副总裁
3 肖再祥 副总裁
4 王永辉 副总裁
5 罗迎辉 财务总监
6 王付国 董事会秘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71.3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680.60万股的0.7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其中:首次授予217.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8%,预留54.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的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管理以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7人。激励对象人员包括:
1、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
3、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
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
数量(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王永辉 副总裁 15.00 5.53% 0.04%
肖再祥 副总裁 7.50 2.76%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94.55 71.71% 0.52%
术)人员(共125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 54.25 20.00% 0.14%
合计 271.30 100.00% 0.7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授出的,则自动
失效。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8.90元。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7.80元/股的50%,即28.90元/股;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1.89元/股的50%,即25.95元/股。
(三)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