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主要情况
为保证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 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 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