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2 元(含税),同时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0,137,855.15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22,524,99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81,317,953.25 元,扣除 2021 年已对股
东分配的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12,013,328.00 元及股票股利 45,049,980.00 元,
2021 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851,867,510.40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1 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72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5,216,58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33,577,251.76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
(二)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5,216,58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73,303,212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持续探索硅产业链条的延伸,致力于使产品结构多元化、精细化,所规划在建项目在未来几年将面临集中的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一)2022 年公司“年产 15000 吨硅烷偶联剂中间体项目”及“年产 73000
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均将进入正式生产,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设备、工艺管道安装、土建工程等尾款将在 2022 年陆续支付。硅烷偶联剂一期及二期项目的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需要较大资金支持。
(二)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 5 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的议案》,公司新建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算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14,997.81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1 年 6 个月。截止目前该项目现场基建工程整体进度已接近尾声,项目所需机械
设备、电气、仪表等已陆续到场。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利于公司吸纳高素质研发、生产及国际贸易等方面人才,从而提升公司生产、研发能力。预计投资金额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公司已设立完毕,随着上述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尚需投入大量资金。
(三)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的扩大,为使公司保持稳定的生产经营,加强应对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业务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在建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的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以“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及后续需求,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