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938 沪市 三孚股份


首页 公告 60393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0393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60393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将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闫丙旗  石瑛  宋晓阳

                                              2021年10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