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
委托贷款金额:2021 年拟向三孚新材料提供的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
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
担保: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支持三孚新材料发展,促进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稳定、顺利实施及三孚新材料日常经营的稳定运转,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 2021 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 5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公司将根据三孚新材料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项。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将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三孚新材料提供不超过 5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在委托贷款期限内根据三孚新材料实际资金需求分笔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唐山南堡开发区开发路西侧(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1层102)
4、法定代表人:刘嵚
5、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
7、经营范围:精细有机硅新材料研发;硅烷偶联剂中间体生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60%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份,公司为三孚新材料的控股股东;自然人刘嵚持有其15%股份。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7,250.82 万元,净
资产 9,501.12 万元,营业收入 113.39 万元,净利润-333.95 万元。(以上数据
系包含三孚新材料全资子天津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鉴于三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制风险,维护股东利益,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三孚新材料提供委托贷款,意在支持其发展,促进硅烷偶联剂项目稳步推进,保证其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此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三孚新材料当前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三孚新材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项目建设情况及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16,900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的委托贷款,不存在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