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016.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26,656.00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13,050,172.45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050,172.4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0,917,899.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2,182,940.63元,扣除2018年已对股东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30,033,320.00元,2018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44,281,893.6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2018年末的总股本15,016.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26,656.00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公司积极向精细化工产品的上下游领域延伸的发展战略,公司目前各在建项目、规划内项目及各研发项目仍将面临较大资金支出。
(一)2019年公司“年产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年产1000吨电子级三氯氢硅项目”主要设备将进入集中到货及安装阶段,按合同约定,设备订购的后续款项及其他相关款项将集中于2019年支付,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继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孚钾肥有限公司研发力度加大,资金投入预计将有所增加。2019年,为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种类,增强产品在同行业内的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目前已列入2019年研发计划的项目有:“95%高纯度氢氧化钾的研制”、“硅石氯化法制备四氯化硅的开发”及“高强度粒状硫酸钾的研制”等;
(三)公司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主要从事有机硅新材料的研发等业务,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三孚新材料注册资本的60%;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孚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三孚新材料注册资本的25%,以上投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将根据三孚新材料的经营情况逐步实缴到位,资金需求较大;
(四)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的扩大,为使公司保持稳定的生产经营,加强应对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研发新产品及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在建项目建设及研发投入,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项目建设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