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1.0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及董事会表决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14,274.43万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74.43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291.61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050.73万元,扣除2017年已对股东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2,815.25万元,2017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7,218.29万元。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7年末的总股本15,016.6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30,033,320.00元。
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
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具体说明
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主要考虑了以下两个方面的经营因素:
1、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加大新项目研发建设投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利用现有循环经济优势,不断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条,未来几年将是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时期。
目前,公司正在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年产1000吨电子级三
氯氢硅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希望路东侧、公司北侧,目前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已执行完成(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电子级三氯氢硅产品系公司主要产品三氯氢硅的下游产品,主要应用于硅外延片的生产领域,是半导体行业的重要辅助材料。项目建成后,可降低电子气体行业对国外产品的依赖程度,同时也能够使公司整体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目前项目组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稳步进行。
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28,72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
投资所需资金将分期投入。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将尽量减少银行贷款金额,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对资金仍有较大的需求。
2、公司大力拓展新业务,所需流动资金日益增长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41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67%,公
司经营业绩增速明显;根据公司的2018年经营目标及市场开拓计划,公司将不
断开拓各产品的客户资源,尤其是高纯四氯化硅产品的销售市场。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相应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且有较大的资本性投入安排和较
大的营运资金需求。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需要留存收益用于项目投入及业务拓展。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保障公司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扩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2015年、
2016年和2017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7.35%,公司资本运营效
率较高,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是着眼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该预计不构成业绩承诺)。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于2018年4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以网
络方式召开2017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暨业绩说
明会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