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陈波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466,6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22%。该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陈波先生未减
持公司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陈波先生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陈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66,690 0.22% IPO 前取得:466,69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称 量(股) 比例 (元/股) (元) 情况 量(股) 例
2020/11/4~
陈波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已完成 466,690 0.22%
2020/12/31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市场情况,陈波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