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0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蔡征国先生根据2017年度经营情况草拟了《总经理2017年度工
作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
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88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444,000.00 元。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339,665,248.66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88%。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18-02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号:2018-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经理蔡征国薪酬拟定
为150-200万元/年(按月发放),副总经理阮广学薪酬拟定为20-30万元/年(按
月发放),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波薪酬拟定为15-25万元/年(按月发放),
财务总监张金薪酬拟定为15-25万元/年(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18 年每人津贴
1.2-2.4 万元人民币以内(税后)。除前述以外的其他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
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
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2月
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
会议审议同意因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不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说
明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不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