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原定的回购方案将在 2024 年 3 月 27 日前实施完成,修改后的回购方案
由 2024 年 3 月 27 日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完成。
除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
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回购期限
从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63)。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3)。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32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1.12 元/股,最低价格为6.98 元/股,回购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957,83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1)。
二、本次回购方案调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受二级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为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加大回购力度,同时结合资金安排计划,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原定的回购方案将在 2024
年 3 月 27 日前实施完成,修改后的回购方案由 2024 年 3 月 27 日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完成。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延期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实施期限,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实施期限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议程序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的不确定风险如下:
(一)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上述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的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