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5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志伟先生、王强先生、覃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远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晓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黄晓丹女士已于 2015 年 7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并于 2022 年 6 月完成董秘后续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黄晓丹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 真:0753-2329836
邮 箱:xd_huang@bominelec.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陈思女士已于 2021 年 4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截至目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思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 真:0753-2329836
邮 箱:si_chen@bominelec.com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姓名
1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徐 缓 刘远程、韩志伟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苏武俊 洪芳、谢小梅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苏武俊 洪芳、刘远程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洪 芳 苏武俊、徐缓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均为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9 日
附:简历
徐缓先生,出生于 1966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
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鹏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政协第六届梅州市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社会职务包括: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副理事长,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副会长,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客家商会常务理事,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缓先生持有公司 70,661,41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徐缓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谢小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谢建中先生、刘燕平女士系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远程先生,出生于 1973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会计师。曾任强华印刷电机集团鸿云地产公司财务总监,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集团副总裁、投资副总裁,深圳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和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远程先生持有公司 333,2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志伟先生,出生于 1977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技师、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部技术员、工程部经理,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第七届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PCB 事业部副总裁。社会职务包括: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第三届副会长兼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志伟先生持有公司 205,8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强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印制电路行业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研发部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博敏执行总经理,深圳市芯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社会职务包括: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标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专家,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联合会理事,深圳市质量协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强先生持有公司 78,4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覃新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技师,曾任梅州市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公司工程部经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覃新先生持有公司 132,4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晓丹女士,出生于 1988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行政部企划专员、总经办秘书兼证券法务部经理助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思女士,出生于 1992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