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4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健康、稳定发展及
工作便利,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缓、谢小梅、刘远程、韩志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健康、稳定发展及工作便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洪芳、苏武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务的董事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不领取报酬,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每人 12 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即每季度 3 万元/人(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3-05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缓先生,出生于 1966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
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博敏董事,博敏有限董事兼总经理,鹏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政协第六届梅州市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博敏总经理,江苏博敏执行董事兼经理。社会职务包括: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副理事长,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副会长,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客家商会常务理事,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徐缓先生持有公司 70,661,41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8%。徐缓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谢小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谢建中先生、刘燕平女士系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小梅女士,出生于 1965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
理学硕士。曾任博敏有限董事,深圳博敏监事,鹏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博敏执行董事。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谢小梅女士持有公司 39,035,38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谢小梅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徐缓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谢建中先生、刘燕平女士系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远程先生,出生于 1973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会计师。曾任强华印刷电机集团鸿云地产公司财务总监,博敏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集团副总裁、投资副总裁,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财务总监。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刘远程先生持有公司 333,2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志伟先生,出生于 1977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技师、工程师。曾任深圳博敏工程部技术员、工程部经理,博敏有限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PCB 事业部副总裁。社会职务包括: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第三届副会长兼秘书长。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韩志伟先生持有公司 205,8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芳女士,出生于 1981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政工师。曾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社编辑部编辑、责任编辑、副主编、副社长,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第三届、第四届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捷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秘书处秘书长。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洪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苏武俊先生,出生于 1964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湖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广东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曾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评审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现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苏武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