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7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0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2021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客户家数 60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21 亿元
2021 年上市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司(含 A、B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
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 1 亿元以上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计提金额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1 亿元以上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赔偿限额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册会计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服务
天奇股份、长盈精密、
海目星、博敏电子、好
项目合伙人 李振华 2008 年 2005 年 2008 年 2021 年 想你、新益昌、顾家家
居、泰福泵业、天龙电
子、浙江交科
签字注册会 覃见忠 2014 年 2011 年 2014 年 / 长盈精密、五方光电
计师
杭钢股份、宋都股份、
杭电股份、中马传动、
质量控制复 泰瑞机器、爱朋医疗、
核人 叶卫民 2002年 2000年 2000年 2019年 奥普家居、华菱钢铁、
万 邦 德、博敏电子、
天健集团、世运电路、
百诚医药、祥源新材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12.36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31.80 万元
(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 144.16 万元(含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