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已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已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远程先生属于激励对
象予以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远程先生属于激励对
象予以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陈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陈思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思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 真:0753-2329836
邮 箱:s_chen@bominelec.com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附:简历
陈思女士,出生于 1992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曾任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