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17 期 06 号 96 天
委托理财期限:96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
电子”)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
行”)理财产品: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12 期 05 号 33 天,共计人
民币 3,000 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 3,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90,750.00 元,本金及收益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到
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 号)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69,958,50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0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9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4.51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245.49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全部到
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计划投入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募
号 额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 58,896.96 43,847.49 3,119.35
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560.92 5,398.00 614.57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3,000.00 33,000.00 33,000.00
合计 97,457.88 82,245.49 36,733.92
其中,公司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是否构成
委托方名称 称 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益金额 期限 类型 安排 关联交易
(万元)
南京银行
南京银行 银 行 单位结构 保 本
江苏博敏电 股份有限 理 财 性 存 款 3,000 下限1.50% - 96天 浮 动 - 否
子有限公司 公司 产品 2021年第 上限3.40% 收 益
17期06号 型
96天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
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
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理财本金 3,000 万元
名称 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17 期 06 号 96 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21 日
收益起算日 2021 年 4 月 23 日
到期日 2021 年 7 月 28 日(遇到法定公众假日不顺延)
期限 96 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产品风险等级 保守型产品
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将于产品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到期
支付方式 可兑付款项划入客户“授权指定账户”。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
账日期间,客户利息按南京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到期清算 到期还本付息
预期收益率 下限 1.50%,上限 3.40%(年化)
1 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可抗力
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南京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2 非经南京银行同意,本产品到期之前不支持客户提前终止。
3 如果经南京银行合理判断结构性存款产品无法按照原计划成
立,南京银行将于原定起息日后 2 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发
流动性安排 布产品不成立公告(由于产品认购总金额为0导致产品不成立的
将不再发布产品不成立公告)。双方特别约定,产品不成立公告
自南京银行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已通知江苏博敏,
无需另行发出书面通知。
4 如产品不成立,南京银行将于原定起息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
客户“授权指定账户”中己认购资金进行解冻。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产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
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价格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