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需留存收益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57,923,107.7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6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11,012,097 股,扣
除目前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 3,192,700 股,以 507,819,397 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 30,469,16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2.35%。
公司目前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 3,192,7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 246,713,503.8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7,110,107.25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0,469,16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印制电路板制造业,该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的特点,需要持续的资金、设备投入以保证稳定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提升印制电路板产能的现象比较普遍,虽然产品细分类别有所差异,但整体都呈现出产能扩张的态势。公司在自身经营过程中需密切关注下游应用领域变动趋势,提前进行技术布局,通过持续资金投入实现效益转换,以不断提高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随着 5G、新能源汽车推进导致 PCB 产品不断往高技术领域的倾斜,公司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提升印制电路板的有效产能,持续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从事 PCB 产品生产制造二十余年,专注主业发展,形成了以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为主,集设计、加工、销售、外贸为一体的经营模式,确立了“以技术营销为引导,产业孵化为基础,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提供优质、快捷的产品和服务,力争成为产业链中核心的价值创造者”的战略目标,致力于成为最值得信赖的电子电路供应商和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整体实现较快增长,具体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元) 2,785,506,052.16 2,669,288,071.08 1,949,051,83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246,713,503.86 201,557,149.92 124,737,747.29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强化在印制电路板行业的优势地位,深入推进 5G、新能源等领域的战略布局,实施以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江苏博敏二期建设项目等为代表的投资项目,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且在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分红承诺规定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12.35%。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回购股份、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和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制定,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